第137号
《贵州省残疾人失业方法》曾经2012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代省长 陈敏尔
2013年1月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残疾人失业,保证残疾人的休息权益,依据《残疾人失业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结合贵州实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集团、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法的规则,实行扶持残疾人失业的责任和义务。
本方法所称残疾人失业,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物证》、契合法定失业年龄、有失业要求和失业才干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休息。
第三条残疾人失业实行集中失业与分散失业相结合的方针,鼓舞社会组织和团体经过各种渠道、多种方式,协助、支持残疾人失业;鼓舞残疾人经过集体运营、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等多种方式失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增强对残疾人失业任务的指导,将残疾人失业归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残疾人失业发明条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任务委员会担任组织、协调、指点、催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失业任务。
各级残疾人结合会依照法律、法规或许接受政府委托,担任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失业任务的详细组织实施与监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民政、财政、工商、税务、金融、农业、扶贫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失业任务。
第六条残疾人结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失业效劳机构(以下简称残疾人失业效劳机构)是公共失业效劳机构的组成局部,其经费收支归入同级财政公共财政预算管理。
第七条残疾人应当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失业才干,遵守用人单位的休息纪律,遵守职业品德。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残疾人失业任务中做出清楚效果的单位和团体,给予惩处和奖励。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九条用人单位依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布置残疾人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布置1名盲人或许重度残疾人失业的,依照布置2名残疾人计算。
第十条用人单位未布置残疾人失业或许布置残疾人失业未到达规则比例的,依照年度实践差额人数计算交纳残疾人失业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交纳规范为每一残疾人目的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本地域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十一条公务员应考、录用,不得拒绝契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
机关、集团、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应当带头布置残疾人失业;布置残疾人失业未到达规则比例的,在新招用人员时,优先招用契合条件的残疾人。
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对适宜残疾人失业的岗位,不得设置限制残疾人应聘的条件;对契合录用条件的残疾人,不得拒绝接纳。
第十二条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庇护性工厂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集中运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集中布置残疾人失业。
集中运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其从事全日制任务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盲人按摩机构从事按摩的职工中盲人应占50%以上。
残疾人福利企业的认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担任;其他集中运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认定,由县级以上残疾人结合会担任。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应当依法与其签署休息合同或许效劳协议。
用人单位向残疾人职工按时足额支付休息报酬,并依法为其操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保证残疾人职工在转正、晋升、晋级、职称评定、休息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生活福利等方面同其他职工享用同等候遇。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宜其身体状况的休息条件和休息维护,并对其任务场所和任务环境停止必要的不阻碍设备树立或许改造。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残疾人职工的实践状况,对残疾人职工停止收费上岗、在岗、转岗等培训,提高其休息技艺。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扩充人员,应当优先留用残疾人职工;用人单位扩充残疾人职工,应当提早30日以书面方式向单位所在地县级残疾人失业效劳机构说明理由,征求其意见。
用人单位扩充残疾人职工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扩充的残疾人职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扩充的残疾人职工。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因工挂彩并被确认丧失或许局部丧失休息才干的残疾人职工的休息合同。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接受残疾人结合会每年度停止的按比例布置残疾人失业任务状况反省。用人单位新招用残疾人的,应当在招用之日起3个月内将相关资料向单位所在地县级残疾人失业效劳机构备案。
第三章 保证措施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拓宽残疾人失业渠道,多方式开发适宜残疾人失业的岗位,保证残疾人失业。鼓舞社会组织和团体为促进残疾人失业提供捐助和效劳。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将残疾人归入外地失业援助体系,对残疾人停止优先扶持和重点协助。
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失业岗位,应当布置一定比例用于安排残疾人失业;政府和基层组织开展社区效劳事业,应当优先布置残疾人失业。
社区卫生效劳中心、康复机构和敬老院等相关社区效劳机构在招聘保健和医疗按摩人员时,应当优先招聘有从业资历的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人员。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将用人单位按比例布置残疾人失业归入休息监察内容,催促用人单位实行按比例布置残疾人失业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残疾人结合会依法担任对用人单位应当交纳的保证金停止核定,并组织征收。机关和财政拨款的集团、事业单位交纳的保证金,推行财政部门代扣;其他用人单位交纳的保证金,由中央税务部门代征。
第二十三条依法征收的保证金缴入同级国库,归入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金的运用依照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则编报年度预算,并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失业效劳;
(二)扶持残疾人团体失业、集体运营、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以及从事农业消费休息;
(三)依法参与社会保险的残疾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
(四)对在残疾人失业任务中做出清楚效果的单位和团体给予奖励;
(五)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用于残疾人失业的其它任务。
各级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增强对保证金运用管理等状况的监视反省。
第二十四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消费、运营、资金、技术、物资、场地等方面对集中运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扶持,集中运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依法享用国度规则的税收减免优惠。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结合会应当确定适宜残疾人消费、运营的产品、项目,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优先布置集中运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消费或许运营,并依据集中运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消费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政府推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置集中运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产品或许效劳。
第二十六条对残疾人从事集体运营和自主创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度规则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免收管理类、注销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在启动资金补助、小额存款贴息、运营场地照顾、社会保险补贴及水、电、气收费优惠等方面给予扶持;对残疾人兴办微型企业的,优先给予扶持。
第二十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卫生等部门,会同残疾人结合会,活期组织盲人医疗、保健按摩人员,停止保健按摩职业技艺鉴定和医疗按摩职称评定,并对盲人按摩行业停止规范化管理,保证盲人按摩人员的合法权益。盲人医疗按摩机构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可以作为社会医疗保险效劳单位。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面筹集资金,组织和扶持乡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方式的消费休息,并在消费效劳、技术指点、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买和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组织和协助乡村残疾人休息力转移失业;鼓舞和支持社会组织及团体创立乡村残疾人扶贫失业基地,吸纳和带动乡村残疾人失业。
第四章 失业效劳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据残疾人的特点,将残疾人职业培训归入全体职业教育和培训方案,采取措施鼓舞和扶持职业培训和教育机构为残疾人收费提供技艺培训和职业教育,并组织残疾人活期展开职业技艺竞赛。
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失业效劳机构应当收费为残疾人停止职业指点和职业引见,为失业困难的残疾人收费提供有针对性的失业援助效劳。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强残疾人失业效劳场所、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效劳设备的树立,改善其任务条件。
第三十一条残疾人失业效劳机构收费为残疾人失业提供下列效劳:
(一)发布残疾人失业信息;
(二)组织展开残疾人职业培训;
(三)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思咨询、职业顺应评价、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点、职业引见等效劳;
(四)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为用人单位布置残疾人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三十二条残疾人失业效劳机构应当协助、指点残疾人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实行休息合同,并与用人单位树立协商机制,维护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残疾人职工与用人单位发作休息争议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协助;触及损害残疾人职工合法权益的,残疾人结合会应当及时提供维权效劳。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犯本方法规则,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任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秉公作弊,尚不构成立功的,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奖励。
第三十五条违犯本方法规则,有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保证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尚不构成立功的,对有关责任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奖励或许处分。
第三十六条违犯本方法规则,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则接受按比例布置残疾人失业反省的,由县级以上残疾人结合会责令限期接受反省;逾期仍未接受反省的,依照未布置残疾人失业人数计算征收保证金。
第三十七条违犯本方法规则,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则交纳保证金的,由征收部门依法责令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数额不得超越保证金欠缴数额。
第三十八条违犯本方法规则,用人单位故弄玄虚,以虚报布置残疾人失业人数等方式,骗取集中运用残疾人用人单位享用的税收优惠待遇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置。
第三十九条违犯本方法其他规则,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本方法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1996年3月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贵州省分散按比例布置残疾人失业方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1996〕第18号)同时废止。